引导全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
发布时间: 2024-01-18 被阅览数: 216 次 来源:中泰兴盛 |
生态环境治理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积极引导全民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最终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从现实经验看,全民参与历经政府、企业及各种社会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互动,基本形成了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也是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运行良好的重要标志。因此,以全民有序参与的方式,可最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素养。环境价值观的培育是良好生态环境治理的特征之一,可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一是采取多样化的形式推进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在延续传统宣传和教育手段基础上,各地还可以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教育及参观活动,如举行不同主题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日、宣传月活动,还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教育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学校、家庭、单位联合层层带动的方式,把节约文化和环境道德纳入社会运行的公序良俗。二是扩大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群体范围,将更多的社会群体涵盖进来。在巩固传统学校教育的基础上,还应将其他社会人员纳入教育培训当中。具体方法是不断拓宽教育主体和对象,特别是加大对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力度,进而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模式,全面提升国民生态素养。 拓展全民参与治理的领域范围。通过全民绿色行动,动员全民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环保行动,逐步引导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局面。一是倡导全民从自身做起,尊崇简约舒适、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一方面,通过选择低碳出行、绿色消费,遵守环保相关规范、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与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等一系列环保活动,呵护生活工作场所。二是积极引导全民参与多样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专项活动。未来,社区将承载着更多的公共治理责任,可以重点依托社区平台开展相关生态环境治理活动。社区作为连接社会和居民的纽带,应为本地居民提供参与环保活动的机会,相关环保组织及单位也可以通过社区及时发布相关环保活动信息,使社区居民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更便捷地参与到环保实践以及生态环境决策、监督、诉讼等活动当中去。 为全民参与提供支持与保障。引导全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重在建章立制。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对于全民的知情权、社会监督权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但在制度落实方面、全民参与环境治理运行机制通畅性方面仍须加以完善。一是不断完备全民参与的相关制度体系并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为此,应逐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涉及全民参与权利的规定,通过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不断增强制度规定的实操性、程序性,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二是建立一整套全民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运行保障机制。一方面,在政府和全民之间建立平等对话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社会共治协商平台。通过政府与全民的社会互动,建立全民有序参与的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另一方面,还应建立健全政府相关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创建政府微博公众号、政务APP、网络监督曝光平台等形式,为全民获取环境信息提供便利,提升全民制度化参与的知晓度、通畅性,增强生态环境治理参与效能。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激励机制。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治理下,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跨越式转变。一方面,贯彻落实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奖励先进的条款,进一步制定具体的环境行政奖励法律,切实解决好谁来实施、对谁实施和如何实施的问题,以此来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鼓励参与的目的。比如,有些城市在垃圾分类治理过程中采取了既时尚又实惠的经济激励机制,居民只要分类投放垃圾就可扫码获得积分,账户积分可用于消费抵扣、服务优惠或者商品兑换。另一方面,还应充分运用精神层面的激励机制引导全民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当中来。比如,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或组织授予荣誉称号并加强宣传,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调动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性,激发其长期持续地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行动,最终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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