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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指引》出台中国质量新闻网2024-03-18 16:55中国质量新闻网2024-03-18 16:55

发布时间: 2024-03-20  被阅览数: 244  次 来源:中泰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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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工作,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生,近日,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辽宁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了有害生物防制原则。校园食堂和社会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等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物防优先、防制结合”的工作原则,对鼠类、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采用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

《指引》规定了工作制度要求。有害生物防制工作与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一并落实。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有害生物防制日常工作管理。

《指引》提出了有害生物防制措施。实施视频式“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日经营前查看前一日闭餐后至当日经营前时段内的后厨监控视频;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各功能间(区)的负责人每日经营前检查各自负责区域有害生物活动痕迹;各功能间(区)建筑结构孔洞缝隙、天花板夹层内与外环境相通孔洞缝隙,所有配电箱(柜)、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消防、线槽等管道与外环境或穿越天花板而产生的孔洞缝隙,应全部封闭。食堂室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等物理方法进行灭鼠;食堂室外沿外墙隐蔽位置固定安装毒饵站进行灭鼠。

《指引》要求对有害生物防制实行全流程闭环检视。一是在食材进出库环节,查看是否藏有有害生物、是否有有害活动迹象;二是在粗加工环节,检查粗加工食材中是否混有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三是在烹饪环节,感官目测出锅成品中是否混有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并将盛装成品的盆、槽、桶等容器加盖盖严或使用食品级金属网状防鼠设施覆盖;四是在备餐环节,对汤类成品抄底检查是否混有有害生物;五是在售卖环节,每一次盛餐时感官目测所盛餐食是否混有有害生物;六是未使用的成品、半成品应放置在容器内并加盖或覆膜,规范存放;七是每日下班前对食品处理区及用餐区环境进行全面清洁有效预防控制鼠患等有害生物发生。

《指引》强调要加强消杀工作管理。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存放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将有害生物防制常识纳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下一步,辽宁省食安办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校园食堂开展有害生物防制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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